此次认定的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分别为: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、市劳动培训教育中心、市新世纪职业培训学校、市天一现代职业培训学校、宜都就业训练中心、枝江就业训练中心、市第二技工学校、当阳就业培训中心、秭归就业培训中心、秭归职业教育中心、远安就业培训中心、兴山就业培训中心、兴山职业教育中心、长阳劳动就业培训中心、长阳职业教育中心、五峰劳动就业培训中心、夷陵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、宜昌萧氏茶业技能培训学校、夷陵区三峡泵业机器制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、湖北稻花香集团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、市鑫东华职业培训学校、湖北三峡高级技工学校(湖北三峡技师学院)、宜昌新万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、夷陵区三峡军地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。
据介绍,城镇登记失业人员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、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四类人员,在上述定点机构中参加就业技能培训,可获相应培训补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