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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除监管盲区 豆腐豆浆都要有“准生证”

2013年02月27日 08:22     小编:     消除监管盲区 豆腐豆浆都要有“准生证”|0     点击:11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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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市政府昨天召开第11次常务会,原则通过《城区豆制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(讨论稿)》,城区豆制品将实行准入制,要有“准生证”才能卖豆腐。

  会上介绍,城区目前约有90家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,日加工量约为9吨,以自产自销方式供应本地市场。据市质监部门调查发现,这些豆制品作坊普遍存在生产场所卫生条件差、污水随意排放、违规使用燃煤锅炉,使用残次大豆原料加工、滥添加物质等问题。此前,因我省尚未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的有关办法,加上历史原因及监管制度缺失,宜昌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存在监管盲区。
 

  会上介绍,该办法中的豆制品,是指以大豆为原料,不经过发酵过程制成的非发酵豆制品,包括豆腐、豆浆、豆腐干、油豆腐、干豆腐、腐竹、油划方、豆腐脑等(经营场合现场加工直接供消费者食用的除外)。其主要内容是豆制品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、豆制品生产经营实行送货单制度,豆制品生产加工实行强制检验制度,没有“准生证”的豆制品不允许在城区经营。
 

  据了解,有关部门将在1-2个月内,对城区豆制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,对原不合规范的豆制品小作坊进行改造、规范和取缔的办法,逐渐淘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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